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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胎产假政策 广东省产假休假规定休多少天

2022-08-29 17:55:07孕产
广东三胎产假政策,广东计划生育政策1、广东省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出台。听说在争取微调二孩政策,有可能是单方独生子也可以生二孩,目前肯定不会全面放开二孩。 2、目前二孩的政策,2009年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

广东计划生育政策

1、广东省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出台。听说在争取微调二孩政策,有可能是单方独生子也可以生二孩,目前肯定不会全面放开二孩。   2、目前二孩的政策,2009年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希望能帮到你。 

广东三胎产假政策

三胎能享受产假,孕检假吗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没有规定是几胎的,只要是孕妇都享有的。

广东三胎产假政策

广东省产假休假规定休多少天

对于广东省的产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三胎产假政策

广东省超生可否享受带薪产假

不可以:
1、带薪产假及生育津贴,只有符合当地计生政策要求,手续齐全的不情况下生育的,才能享受。
2、当事人超生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一般来说,还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三胞胎产假是多少天的,规定是什么的

三胞胎产假比单胎的增加30天。全国规定的产假是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各省还规定了延长产假,天数不等,具体要看女方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奖励章节的规定。你也可以补充说明单位是在哪个省的,可以帮你补充回答总的产假天数。

广东省2020年超生三台有假期吗?

广东省2020年超生三胎,
没有假期。
可询问卫生和健康局。
以卫生和健康局的说法为准。

超生第三胎请假需要什么

超生第三胎如何请假,需要看当事人所在省份计生政策的规定,以及当事人入职单位对于违反计生政策的具体规定。
  如当事人所在城市计生政策规定,或者所在单位有规定超生就给与当事人除名的处理,那么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请假,因为超生当事人会被开除的。
  如果当事人所在城市计生政策,以及当事人入职单位没有规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给予除名的处分,那么当事人可以在生育子女之前,到单位和领导说明情况,办理产假手续。
  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州市关于产检假的规定

1、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扩展资料: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