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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扩散!4岁男童被砸生命垂危,高空坠物又伤人!

2022-01-25 01:12:40孕产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高层楼房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让人忧心忡忡小编接到网友的爆料一个4岁儿童被高空坠物砸得满脸是血妈妈心疼得当场大哭发生了什么?11月13日下午,在紧邻义乌的东阳紫荆公寓,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砸伤4岁男童的事件。

如今

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高层楼房

然而

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

也让人忧心忡忡

小编接到网友的爆料

一个4岁儿童被高空坠物

砸得满脸是血

妈妈心疼得当场大哭

发生了什么?

11月13日下午,在紧邻义乌的东阳紫荆公寓,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砸伤4岁男童的事件。

事情发生在昨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正值家长接送小孩放学的高峰期。当时,衷女士接了四岁的虫虫放学回家,路过紫荆庄园2栋楼下时,突然从天而降一个东西,小孩当场被砸晕。

砸下的东西,是一个金属三角阀,大概两三斤重。见到孩子头破血流,妈妈吓得手足无措,抱着孩子一直哭,随后在邻居们的帮助下送医。

孩子怎么样了?

今天上午,记者在东阳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虫虫的家人。回忆起事发的情形,妈妈衷女士情绪还十分不稳定。

男孩妈妈衷女士说:“当时都不知道怎么一回事情,孩子就突然倒下去了。抱都抱不住,接着旁边的人说孩子被东西砸了,才看到孩子头上脸上全部是血,压都压不住。”

记者从医院处了解到,孩子是颅脑开放性损伤,硬膜外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头皮撕脱伤,仍在昏迷中。虽有自主呼吸,但仍需要呼吸机辅助,手脚有反应,经过5个多小时的手术,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22楼掉下的三角阀,也找到了源头。据警方初步调查,该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原因,是由于工人在安装空调外机时操作不当被高温烫到,不小心碰掉了一旁的金属三角阀,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刑拘了!

今天下午,东阳警方对此进行了通报。

高空抛物 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依法惩治此类行为的同时,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共同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每每听到高空坠物的新闻

大家总会不寒而栗

对抛物者更是深恶痛绝

在此让我们一起为虫虫祈祷

希望孩子能挺过来!

小编也想提醒大家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

是文明问题,更是安全问题

千万千万要记得

等到出事就来不及了!

本文由爱义乌编辑报道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今晚播报》

记者 | 蒋鲁钰 楼舒婷

编辑 | 厉倩雯责编 |张静恬

编审 |金洪斌